浙江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

关于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
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通知,依据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现将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两个概念
1.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对上一年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预缴税款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2.综合所得:包括四项,即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主要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二、无需办理汇算清缴的老师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 12 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三、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老师
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2021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四、办理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五、办理途径
因涉及到个人收入申报及个税专项扣除等个性化数据及个人隐私,建议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行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六、特别提醒
1.填报方式。从首页中间部位【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申报】进入,进入申报界面,推荐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
2.劳务报酬、稿酬确认。系统已经自动导入劳务报酬所得,经核实无误点击保存。如存在系统查询中没有的劳务报酬、稿酬所得,请点击【手工填写】申报相关收入。
3.专项附加扣除确认。2021年有专项附加扣除但未及时填报的老师,可在进入汇算前通过APP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补充申报,年度选择【2021】。
4.年终奖的计税方式。在【奖金计税方式选择】页面里可以分别勾选【单独计税】和【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进行试算,比较哪种方案更划算,选划算的那种。
5.申报查询与更正。个税年度汇算申报完成后,可随时通过APP首页【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查看已申报情况。如有申报错误可进行更正申报或作废重新申报。
6. 申请退税。如果有可以退税的金额,在【申报退税】里勾选接收退税款项的银行卡或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 添加新卡,要在【申报查询】点击【确定】 才完成退税提交。
七、咨询电话:(1)纳税服务电话12366;(2)婺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纳税咨询电话:82309095;学校计财处咨询电话82282198(682198)。
计划财务处
2022年3月23日
抄送:行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