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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3-30 浏览次数: 248


浙江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文


浙师校办〔20221




浙江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清明节我校4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2日(星期六)按44日(星期一)上班上课。

请各学院、部门(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安排好本单位工作,从严从紧做好防控工作,放假之前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放假期间做好值班值守。师生员工要严格落实属地和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战疫通”每日健康打卡,非必要不离开校区所在地的市区,确需离开的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原则上不前往外省以及近期有核酸阳性人员的省内县(市、区),原则上不乘坐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浙江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2329




 抄送:各党委、党总支,行知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23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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