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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18 浏览次数: 414

各学院、研究机构:

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的20192020级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项目

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术创新优秀奖、社会工作优秀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研究生先进班级。

三、申请条件

优秀研究生标兵等各类荣誉称号,表彰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具体按照《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

四、分配名额

    各单位可根据各年级参评研究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类荣誉称号分配名额,总额须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具体情况见下表。  

  

 

 

 

 

 

 

 

 

 

 

 

 

五、评选程序

1.个人(集体)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个人(集体)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申报竞评奖项。

2.学院初评、公示

学院(研究机构)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初评,确定候选人,评审结果需公示3个工作日。《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请于11月5日前报送,纸质版(签章)一式一份提交行政北楼43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gzb@zjnu.cn。

3.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校于11月19日前完成审查,并将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4.学校表彰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布正式文件,予以表彰,并发放荣誉证书。相关研究生提交《研究生荣誉称号登记表》至所在学院,学院审核、加盖公章后于11月26日前提交行政北楼437

六、具体要求

1.各学院(研究机构)评优评奖工作小组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可视实际情况酌情考虑专业平衡,宁缺勿滥。

2.荣誉称号所用科研成果或荣誉取得时间须在20209月1日至20218月31日期间。

3.本通知中相关表格见附件

 

附件:1. 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

         2. 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

         3. 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

         4. 研究生荣誉称号登记表

 

                                         202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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