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强化党员队伍建设,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安排,就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党员组织生活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校“十四五”规划实施、推动学校整体智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活动形式,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实、加速特色鲜明的一流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内容安排
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把学党史同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同开展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同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2021年9月:认真学习《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等文件,结合我省提出的关于“全域数字化改革”“借助数字化手段撬动各领域各方面的全局性变革”,将数字化改革与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相结合,与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系统观念和系统思维,积极探索构建学校全域覆盖、上下贯通的高水平整体智治体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27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高校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新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结合学校召开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读书班暨2021年暑期中层干部会议精神,持续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党员先锋岗”实践活动,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激发党员身份意识,凝心聚力,全力奋战“十四五”“争A创一流”,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21年10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通知》《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等文件精神,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扎实推进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和思想政治工作,守好“红色根脉”,坚持铸魂育人,引导师生党员深刻领会坚持和加强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全面领导,扎根中国大地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结合教育部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及全省高校“抓院促系,整校建强”铸魂行动,做好全国、全省、校级“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申报和验收工作,进一步总结凝练好的党建工作制度机制,优秀典型案例、育人载体,发挥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全面过硬。
2021年11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准确把握党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党的制度和纪律。结合省委巡视提出的整改要求,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按照“提高站位、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强化担当”的原则,对标对表,深刻反思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省委部署方面,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要求方面,在落实巡视整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巡视整改提出的硬招实招,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务求实效,确保交出巡视整改高分答卷,用整改工作实际成效推动学校在建设高水平师范大学中走在前列。
2021年12月:原原本本、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文件,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和全会决策部署上来;持续开展党章学习,认真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做深做实“政治体检”,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对照党章党规全面查找问题,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纪律意识,更好担负推动一流大学建设的使命任务。各级党组织结合《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以二级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验收和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为抓手,进一步查找、破解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推动严实要求落实到基层组织“末梢”。
2022年1月-2月:在深入总结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基础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中不断汲取信仰的力量、思想的力量、奋进的力量,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激发动力,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团结带领师生员工努力开创第二个百年教育发展新局面。组织开展“寻访红色印记、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实践、志愿服务群众、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等活动,就近就便用好红色资源、党性教育基地等,多方面接触了解社会民生,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使命意识。
三、组织实施
各二级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结合本意见和工作实际,指导本单位各党支部制定组织生活计划,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抓好组织实施,做好宣传和记录;可结合上级要求,适时调整主题、内容和形式。要创新组织生活形式,用好“学习强国”APP等平台资源,通过分散自学与集体学习、线上学习与线下交流、现场教学与理论学习相结合等方式,切实调动师生党员积极性,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组织生活每月1次,因特殊原因未如期开展的,应及时补上。组织生活开展前,支部委员会应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内容,并提前告知支部党员做好准备。对请假的党员,要采取一定形式进行“补课”;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党员,要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坚决防止出现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规范、不严肃和随意化、庸俗化、平淡化等问题。
学校党委将对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员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实时通报并作为该党组织本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中共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9月17日
抄送:行知学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