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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做好新转入党员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3 浏览次数: 768

各党委、党总支:

为准确了解和掌握新转入党员情况,加强对新转入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近期将开展新转入教工党员和新生党员调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新转入教职工和新生党员情况调查摸底工作

及时掌握新转入教职工、新生中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等情况,严格审查相关档案材料,对新转入的党员开展“六问一必查”(问组织关系转接原因、问入党时间、问入党介绍人情况、问组织生活情况、问学习从业情况、必查转入党员档案)。发现档案材料缺失、不规范等问题,联系原基层党组织补办或作出说明,并将相关材料存入党员档案。

结合审查情况填写《新转入教工党员及教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统计表》《新生党员调查表》和《新生党员统计表》,于1015日前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82282302@126.com

二、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及时接转新转入党员组织关系。核实党员身份和党建材料无误后,利用浙江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系统审批组织关系转入(针对系统转入的党员)或将线下转入的党员信息录入浙江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系统(针对持纸质介绍信转入的党员),并维护好系统中的党员相关信息。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的党委或其他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转移组织关系的组织部门出具,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各单位结合档案核对情况,将新转入党员信息整理好后,于1015日前将盖好章的《2021年新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登记表》报送至组织科。

对报到时未转来组织关系的党员,应通知本人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并转来相关档案材料。1015日以后无正当理由还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新转入党员,所在党组织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超过6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认真落实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制度。凡接收的党员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党员材料审查无误的情况下,将介绍信回执联填写好并加盖党委公章,按介绍信第二联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在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三、做好新转入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要指派专人与新转入党员进行一次谈话,全面了解其思想状况,进行思想教育,并提出要求,明确责任。要及时将新转入党员编入支部,安排其参加组织生活和其它党内活动。要充分发挥新生党员在大学生中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引领作用,引导新生党员主动承担学生党支部建设、发展党员工作等任务,积极参与“党员先锋岗”,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附件:1. 新转入教工党员及教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统计表

2. 新生党员调查表

3. 新生党员统计表

4. 2021年新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登记表



中共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93


中共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做好新转入党员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附件.doc





抄送:行知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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