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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01 浏览次数: 378



各党委、党总支:

2021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党员的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办理

1.已落实好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如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则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2.对暂时未能落实工作单位,户籍和档案不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3.对暂时未能落实工作单位,档案、户籍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若本人申请将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经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同意,可允许其组织关系暂缓转出,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一旦档案、户籍转出,其党员组织关系相应转出。

4.对确有需要将党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学院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把关,且党员组织关系保留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对确有需要将党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保留在学校的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党员出国(境)前,应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经学院党组织审批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教育,提高党员对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转接、发放组织关系介绍信前要通过召开毕业生党员大会等形式,帮助毕业生党员增强组织观念、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每位毕业生党员知道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需妥善保管,需由本人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并办理接转手续。尤其要强调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限,要求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落实组织关系。若有改派或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地点有误等情况,必须在有效期内回校更改。超过6个月未落实组织关系,造成自动脱党、预备党员考察中断或其它情况者,责任自负。

2.认真核查,做好党建材料归档工作。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应及时归入本人档案,归档前必须认真检查材料和手续是否齐备;归档时要认真仔细,避免发生错装、漏装等情况;归档后要通知学生本人与接收档案单位及时取得联系,确保材料不遗失,以免造成预备党员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因毕业而中断。

3.保质高效,按时完成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省内的,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自行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转接;转往省外的,请持《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附件1615日前到组织部办理,收到介绍信回执后,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转接。

4.《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需发放到每位党员,由各学院自行印制。《202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202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汇总表》《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汇总表》(电子稿及打印稿)请于930日前一并交组织部备案。

  

附件:1.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2.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汇总表

          3.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

          4.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汇总表

5.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校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