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第三届全国优秀MPA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教指委〔2021〕7号)精神,经浙江师范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中心成员无记名投票,现将全国优秀MPA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5月28日-5月30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浙江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0579-82298620或发送邮件至zshdmpa@126.com。
一、第三届全国优秀MPA教师推荐名单
应小丽、金姗姗
二、第三届全国优秀MPA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单
邢 晶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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