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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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学校编制了《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解释权归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可以在本校网站(http://xxgk.zjnu.edu.cn)上查阅,也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南楼三楼308室)领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可以在本校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文本公开和当面受理点公开等公开形式。

本校在校园网主页(http://www.zjnu.edu.cn/)设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主动公开信息。

本校当面受理点: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0579-82283600

本校还采用官方微信、微博、新闻、宣传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学校信息产生后,本校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师生员工和其他主体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本校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南楼三楼308室;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0579-82283600,传真号码:0579-82280322,电子邮件:xqdt@zjnu.cn,邮政编码:321004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的,应填写《浙江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校信息公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本校网站(网址:http://xxgk.zjnu.edu.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校信息公开办公室人员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校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电子邮箱。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业务。

3.申请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4)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师生员工或其他主体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校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投诉。监督电话:0579-82282319,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北楼343室,邮编:321004。师生员工或其他主体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投诉。